偷被人看作是最卑鄙的人。小偷拿走他人 财产而不经他人的同意!
解 释 就 在 其 中。为 了 真 正 地 遵 守 这 一 诫,人 不需 要 做别 的,只 需 分 清 楚什 么是 属于 别人 的!每个人都会说,这并不难。他认为就没事了。
的 确,这 并 不 难。只 要 有 真 诚 意 愿,从 根 本 上讲 这 十诫 不难 遵 守。但 是前 提永 远是 要真 正地 了解它们。而许多人缺少的就是这个。
你 为 了 遵 守 这 条 诫 是 否 考 虑 了 到 底 什 么 是 不 能拿走的他人财产?
这 是 他 的 钱,首 饰,衣 服,也 许 还 有 房 子,院子 和 牲畜 以及 所 属 的 一 切。 但是 这一 诫并 没有 说所 指 的仅 仅是 尘 世 的 物 质财 富!有一 些东 西甚 至更有价值!
一 个 人 的 财 产 还 包 括 他 的 声 誉,他 公 众 形 象,他 的 想 法,他 的 性 格,还 有 别 人 寄 予 他 的 信 任,这 信 任 即 使 不 是 所 有 人,也 是 这 个 或 那 个 人 所给予的!
讲 到 这 里, 也 许 有 些 傲 慢 的 人 会 在 此 诫 命 面 前 变 得 有 些 心 虚。 请 扪 心 自 问 一 下:你 难 道 未 曾 试图 – – 也许出于好意 – – 在一个人那 里 通 过 小 心 的 提 示 而 动 摇 另 一 个 人 所 享 有 的 信 任 或 甚 至 完 全 破 坏 这 种 信 任 ?所 以 可 以 毫 不 夸 张 地 说,你 偷 窃 了 这 个 人 所 享 有 这 种 信 任!因 为 你 夺 去 了 它,或 尝 试这样做。
如果你了解到了他人的一些情况,而未经相关 人的同意便将你所知道的向外透露,这也是偷窃。你能看到,那些利用这些做法从中渔利或从事此类 商业经营的人是多么深深地陷入罪孽的网罗中。
这 是 作 茧 自 缚,作 为 这 种 不 断 践 踏 上 帝 诫 命 的 活 动 的 后 果,此 种 人 将 拖 着 一 张 巨 大 的 网 而 不 能解脱:因为他们的罪过比盗贼和小偷更为深重。谁支持和鼓励这种 “生意人” 的罪恶活动,谁也有 罪,同窝赃者一样。
每 一 个 正 直 和 诚 实 的 人,不 管 是 平 常 人 或 商 人,都 有 权 利 和 义 务直接要 求 那 些 有 求 于 他 的 人 提供解释 –如有必要的话 –和资料,以便决定他可 以在 多 大的 程度 上 信 任 地 满足 那些 人的 愿望。除 此以外的一切都是不健康的和应该受到谴责的。
履 行 这 一 诫 可 同 时 使 人 的 感 知 不 断 地 觉 醒,感知 能 力不 断地 增 强 和 发 挥。人获 得了 对人 的正 确认 识,而 这种 认 识 只 是 为了 舒适 而丢 失。他逐 渐失 去 了僵 死和 机 械 般 的 东西,变 成一 个活 生生 的人。变成 真正 的 有 个 性 的人,而 现在 大规 模培 植的动物般的群体必将沉沦。
你 们 要 努 力 思 考 这 些,注 意 不 要 最 后 在 你 们 的债簿中发现很多违背这一诫的事。